离群索居的她、整日埋首于书稿笔墨,大约还不知道外面《遗失大陆》已经成为了经典中的经典,她已经拥有怎样的财富、荣耀和名声。可惜的是,这一切对她来说也是不能享用的——十年来,她游离于这个人世之外,所有的精力都花在了书写那长得看不到头的史诗上。没有一个朋友,一个亲人,一个恋人。那么多年来,只有他这个“非人”的人陪在身边,引导她监督她。她就像西王母的孙女一样、独居一隅,每日每日不停息地编织着幻梦。她是太累了……虽然他十年来想尽方法让她开心、凡是她一动念头想到的东西都立刻出现在她面前,堆满室内。财富、声望、地位,所有人间最耀眼的东西都招之而来——然而十年来,那样充满灵气的双眸逐渐黯淡了,神态间充满了疲惫,创造力也开始下降——这样远离人世的生活毕竟还是让她渐渐枯萎。而现在,她说她要回到尘世中去,让外面那个天真灵气的女学生接替她的位置。只要有了继任者,云荒的幻梦依然可以编织下去。那一场让千万人不醒的迷梦可以继续——然而他的梦却要醒了。“我爱你。”恍惚间,他忍不住再度脱口。“有谁规定、神可以爱凡人么?”也许是的稿子,递过来给他看。那时候这个非重点中学里面的不良少女刚刚考砸了一生最重要的考试,懒得回家听父母唠叨,就拉了小男友到处游荡。然后,在一个夜市的小摊前,百无聊赖的少女试带上了那个金色的琉璃镯子——应该是很古旧的东西了,上面雕刻的花纹都已经模糊,隐约看出有蟠龙的图腾和连绵的字样。“咦,脱不下来?”费力地褪着,而那个轻松套上去的金色镯子却纹丝不动,少女想起身上没有带钱,大大咧咧地看看摊子的主人,“喂,我先戴回去了。行不行啊,大叔?”隔着夜市昏黄的灯火和嘈杂的人群,他对着她微微一笑:“没关系,送给你好了。”他找到了她。凭着云荒的两大神器,在伽蓝神殿里的长老们无法支持这个云荒之前,他终于找到了合适的人。那个少女戴上了金琉镯,证明她有着织梦者的天赋。要接近她对他来说是最容易不过的事情,只要一个咒术、各种各样的机遇便能创造出来。在第二次遇到她的时候,他已经成了《幻想》的编辑,衣冠楚楚、沉稳练达——他知道她完全认不出他了:他已变幻了另一幅人类的外貌。她在露天小摊上喝汽水,等着她的小男友。他径自过去坐在她面前,约她给这家国内最大的奇幻杂志写一个长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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