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楼兰古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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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角都的心情很沉重。
他作为一个与初代火影交手过,还活下来的人,得到地怨虞后相当于拥有不死之身的人,居然在不到一分钟之内,不,不到半分钟的时间,就失去了五分之四的生命。
他现在只剩下最后一颗土属性的心脏。
这颗心脏再没了,他就真的死了。
而这一切到底是为什么呢?
仔细想来,好像是因为他朝天空发了一道雷枪。
嘴贱啊,为什么要吐雷枪啊!
活得越久越怕死,角都现在可谓追悔莫及。
这到底是什么人,能在这么短时间内把他打成这样的人,也只有当初的初代火影千手柱间而已,难道此人实力媲美千手柱间!
其实是不是媲美千手柱间都无所谓,因为反正都打不过。
现在的问题是,接下来该怎么办?
逃吧,虽然可耻,但还能活下去,当初面对初代火影的时候,不就是逃,才让他活下来,才有今天长生不死的他。
不过,逃得掉吗?
这个人除了实力强大,还有类似金色闪光的飞雷神之术一样的能力。
第三次忍界大战中,各国有一个条令——凡遇到木叶的“金色闪光”可以立即放弃任务逃跑,而且不会受到处罚。
这是因为金色闪光的速度太快了,如果不放弃任务,一旦被认为是敌人就逃不掉。
“难道这种事要落在我头上了吗?”
在角都的视野里,刑天建已经抬起了火刑突击枪。
角都已经领会了那把古怪武器的威力,此刻再度面对它,他嗅到了其中名为死亡的味道,时隔多年,在次有了这种濒临死亡的感觉。
“别开玩笑了!”
角都把飞段的身体放在身前作为盾牌,没有理会飞段脑袋发出的不满的叫声,他在心中怒吼,他绝对不能在这里死掉。
就在这时,一颗炮弹从天而降,落在角都头上,然后轰然炸开。
轰!
“燃烧弹?”
刑天建一怔,下一刻,高温火焰扑面而来。
……
尘埃落定,刑天建平安无事,他当然是不会有事的,他如果有事,身上的铠甲就白穿了,在太阳里的近十年也白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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