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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第1页)

青年期的胡适是被两位杰出的英美思想家‐‐安吉尔和杜威‐‐&ldo;洗脑&rdo;了,而且洗得相当彻底,洗到他六十多岁,还对这两位老辈称颂不置。这也就表示胡适的政治思想,终其生没有跳出安、杜二氏的框框。胡适之先生一生反对&ldo;被人家牵着鼻子走&rdo;。可是在这篇自述里,我们不也是看到那个才气纵横的青年胡适,一旦碰到安吉尔、杜威二大师,便&ldo;尽弃所学而学焉&rdo;,让他两位&ldo;牵着鼻子走&rdo;吗?适之当然不承认他被人家牵着鼻子走,因为他不自觉自己的鼻子被牵了。这并不表示他老人家没有被牵。相反的,这正表示牵人鼻子的人本事如何高强罢了。

安吉尔、杜威能在东方碰到个诚实无欺、信仰坚定、生死不渝的一世祖,马克思、恩格斯为什么就不能呢?一个民族的智慧老大之后,被侵入的新兴思想所洗脑‐‐所谓启蒙期‐‐并赖之而复苏,原是很自然的事。但是一直停留在洗脑程序之中,而不能跳出框框,那这个老大民族就脑脉硬化,没有进步了。

记得幼年读《左传》,读到一个小故事说:&ldo;公嚼带,使公子牛焉。公子仆,折公二齿。&rdo;在胡先生这篇自述里,我们也看到,胡适嚼带,使安、杜二人牛焉。安、杜仆,胡公折其二齿。

青年期的政治训练(11)

当然在近代中国启蒙的思想家,甚至海外的宣传家之中&ldo;折其二齿&rdo;的,正所在多有,并不只胡老师一人。所以我们要了解胡适的政治思想,先得搜搜安、杜二公的&ldo;根&rdo;(root),看看他们怎样能使我们那样有才学的胡老师,来&ldo;俯首甘为孺子牛&rdo;!

大凡一个思想家,他思想体系的建立,总跳不出他自己的民族文化传统和他智慧成长期中的时代环境。这是他的根。其后枝叶茂盛,开花结果,都是从这个根里长出来的。安、杜二氏的根是怎样长法的呢?让我们先来逐条解剖一下:

第一,他二人都是白种人。他们的文化传统白得像一条被单。他们的思想、观念,是完全从欧洲白种人的文化传统出发的。

第二,他二人都是西方扩张主义极盛时代、最富强的帝国主义国家中的上等公民。

第三,他们是上述这个社会内的&ldo;开明分子&rdo;、&ldo;社会贤达&rdo;、高级知识分子,自命为有教无类的大学者、教育家。他们的人品都是极其善良的:奉行基督,反对战争,同情弱小,同情得像贾宝玉同情刘姥姥的孙子板儿一样。

第四,他二人就同胡适之先生、张君劢先生一样,无拳无勇无钱,而又自命不凡,不甘寂寞,专门欢喜&ldo;谈政治&rdo;的&ldo;白面书生&rdo;。现在美国的费正清先生等等的社会贤达,还是属于这一类。

有了这四条框框,我们就不难看出他们所讨论的&ldo;力&rdo;、&ldo;能&rdo;、&ldo;和平&rdo;、&ldo;法律&rdo;等等概念的本质之所在了。

所谓&ldo;力&rdo;也者,在他们看来,就是英国的&ldo;力&rdo;碰到了德国的&ldo;力&rdo;。他们二力相销,两败俱伤,所以胜者也就不能发&ldo;胜利财&rdo;了。他们就未看到一旦英国的&ldo;力&rdo;碰到印度的&ldo;力&rdo;,俄国的&ldo;力&rdo;碰到中国的&ldo;力&rdo;,二力不相销,则胜利者就要发&ldo;胜利财&rdo;了。他们如果不发胜利财,胡适之先生也就没有&ldo;庚款&rdo;可以&ldo;留美&rdo;了。

所以谈近三百年来的世界问题(包括今日美、苏争霸的问题),如果抹杀&ldo;帝国主义&rdo;这个基本概念,则一切理论也就不值一驳了。

再看安、杜二氏所谈的&ldo;和平&rdo;罢!

他们的&ldo;和平&rdo;的定义,事实上是:&ldo;全世界在休战状态下,维持现状(stato)。&rdo;第一次大战(乃至第二次大战)前后,想&ldo;维持现状&rdo;最力的国家便是&ldo;日不没&rdo;的大英帝国。她在&ldo;现状&rdo;之下,已日不没矣;不维持现状,难道还要征服火星吗?

那时想打破现状,使世界大乱,好浑水摸鱼的是德、意、日等几个小强盗。大强盗要维持现状,保护&ldo;既得利益&rdo;,小强盗要打破垄断,向大强盗分赃,才搞起了所谓&ldo;世界大战&rdo;,其理甚明。

在这情况之下,安、杜二大师要全世界休兵息战,维持现状,这不但小强盗不肯;这现状对我们这些历经大小强盗洗劫、弄得家破人亡的殖民地、半殖民地、次殖民地,又发生什么意义呢?民国初年孙中山先生反对&ldo;参战&rdo;的理论基础(我强调的是&ldo;理论&rdo;二字),也是从这个观点出发的。

安吉尔、杜威这两位白面书生,书生论政,见不及此,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他二人皆&ldo;身在此山中&rdo;。像胡适之先生这样的从半殖民地出来的黄面书生,在国际政治上也和他们大唱其同调,不是很可笑的事吗?!

杜威对&ldo;法律&rdo;所作的那两条解说,事实上和我国汉朝许慎所说的&ldo;触不直者去之&rdo;,同样没有太大的反驳价值,因为他忽略了&ldo;法律&rdo;的从属性而以偏概全。

青年期的政治训练(12)

&ldo;法律&rdo;就像一头猎犬,它是有&ldo;主人&rdo;的。杜威用数理逻辑所推出的答案,在今日政治学派上说盖可归之于&ldo;数理派&rdo;(atheaticaltrical)。他这个调节不同力量、使其作有组织地更经济有效地使用这一公式,有个大前提‐‐使用这一公式的人,必须全是&ldo;主人&rdo;。这样则一条公路上两位驾驶员,各自靠右边开车,各自经济有效地使用其&ldo;力量&rdo;而不至于&ldo;浪费&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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